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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岁先心病救助,最高3万

时间:2022-11-28 08:46:49  来源:  作者:

  特大喜讯,我省作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救助”全国唯一评审权下移省份,自2022年12月1日起,省红十字会每周将组织评审专家组开展2次评审,大大缩短了申请时间,提高了救助效率,惠及更多群众,温暖千家万户。

    一、申请条件

    0-14周岁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治疗的中国籍儿童。

    注意事项:

    1.申请条件中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患儿15周岁生日第二天0时起即为超龄;

    2.年龄节点:以彩票公益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 )首次录入患儿申请资料的时间为准。

    3.项目为一次性资助,已获得“大病儿童救助项目”资助的患儿,除补充资助外,不可重复申请同一病种资助。

    二、资助标准

    1.家庭自付5千元(不含)至1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5千元;

    2.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万元;

    3.家庭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5万元;

    4.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2万元;

    5.家庭自付3万元(不含)以上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3万元。

    注意事项:

    1.项目资助最低标准为5千元,经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综合报销后,低于最低标准的家庭自付部分将不予资助;

    2.患有复杂先心病需多次手术、且已获得过一次项目资助的患儿,在完成第二次或第三次手术、提报相关资助材料,可予补充资助。最高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3万元。

    三、申请资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 (附件1);

    2.申请患儿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3.申请患儿法定监护人双方的户口薄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患儿心脏超声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在发放《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告知书》之前实施了手术的,不再进行资助;

    2、《告知书》有限期为3个月,请患儿监护人合理安排资料报送时间;

    3、申请表的递交不代表可以获得资助,申请资料一经递交不予退回;

4、患儿监护人在患儿户籍所在地的县级红十字会提交申请。

咨询电话:2335435、2361237或各县(市、区)红十字会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龙兴路创业服务中心B座182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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