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红十字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红会新闻

“人福儿童关爱基金”开始申报啦!快转给身边需要的人

时间:2026-01-08 09:15:34  来源:  作者:

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支持人道公益事业,依据《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有关规定,由宜昌人福药业发起设立“人福儿童关爱基金”,用于救助我省肾移植患者,现面向许昌市符合条件的患儿家庭开启申报,具体信息如下:

一、救助对象

该基金针对18周岁以下,河南籍需要进行肾移植手术的患者,均可申请该基金的人道救助,主要救助在肾移植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医疗手术费用。

二、救助标准

个人移植手术自费部分

救助金额

3万元以上(含3万)

3万元

2万元—3万元(含2万)

2万元

1万元—2万元(含1万)

1万元

(该救助为一次性救助;自费不满1万元的,不予资助)

三、申请“肾移植救助基金”需提供的材料

(一)手术前

1、人福儿童关爱基金肾移植手术资助申请表;

2、需要进行肾移植相关报告或证明材料;

3、患儿本人及其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1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2资助申请须由患儿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

3户口簿如无法证实监护关系,须提供患儿出生证明复

印件或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原件。

4肾移植相关报告或证明材料须明确显示具体病症及

手术指征。

5告知书中明确告知手术有效期为 3 个月,如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手术,则无法获得资助资格。

(二)手术后

1、住院病历首页;

2、手术记录,患儿户口本复印件;

3、住院治疗相关票据;

4、银行账户信息(必须是患儿本人);

四、救助流程

(一)经户籍地红十字会逐级申请。

(二)集中评审,下发《河南省红十字会“人福儿童关爱基金”肾移植救助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三)患者收到《告知书》后,自主选择河南省内医疗机构进行就医,手术治疗后,将救助所需材料提交至医院救助办公室,由医院将救助费用先行垫付至患儿银行卡中。

(四)医疗机构将救助垫付资料报至红十字会,省红十字会会按季度或分阶段将医院垫付救助款拨付医院。

(五)资助款拨付至受助患者账户后2个月内,省红十字会须对患儿受助患儿进行100%回访。

五、评审救助坚持以下原则:

1、先后顺序原则:按照待评审患儿的先后顺序依次评审。

2、量入为出原则:根据项目资金情况,评审确定资助名额。

3、有限资助原则:以国家医疗保障体系救治及家庭自筹为主,项目资助为辅,救助依据以核实自费部分为主。

注:本项目自2026年1月20日起开始执行。


附:各县(市、区)红十字会联系方式
许昌市红十字会    0374-2361237
禹州市红十字会    0374-2076123
长葛市红十字会    0374-6899908
鄢陵县红十字会    0374-7363767
襄城县红十字会    0374-8398871
魏都区红十字会    0374-5051039
建安区红十字会    0374-511503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许昌市红十字会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龙兴路创业服务中心B座18楼红会办公室
电话:2335435 e-mail: xcshszh@126.com 邮编:461000 许昌市红十字会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许昌市信息港
网站后台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