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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红十字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7-09-11 09:20:04  来源:  作者:

 

许昌市红十字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许昌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许昌市红十字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许昌市红十字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许昌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许昌市红十字会成立于1924年,历史悠久,经历了战争、文革和改革开发三个时期。文革结束后,于1987年恢复工作,由市卫生局代管。2008年,市编制委员会批复了许昌市红十字会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许编[2008]45号)文件,2010年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许昌市红十字会从卫生局划出来,独立设置,规格相当于副处级,由市政府领导联系。市红十字会内设办公室、赈济救护部两个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完成政府委托事宜,完成上级红会交办的工作,指导县市区红十字会开展红十字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红十字会编制5人,在职4人、退休2人、社会招聘3人。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许昌市红十字会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物价值1843600元;培训合格应急救护员431名,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和防灾避险知识10万余人次;发动无偿献血47699人次;实现人体器官捐献19例,眼角膜捐献1例,遗体捐献2例;新增造血干细胞志愿者400名,有6位志愿者成功捐献了造血干细胞,累计捐献人数达到26人;23支志愿服务队开展各类活动428次,服务10万余人次;“组织红会送医计划”志愿者60人,分12批次,到7个乡镇卫生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惠及基层群众7000余人次,充分发挥了政府在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作用,为改善民生,建设“三力”许昌作出了积极贡献。2016年被河南省红十字会评为“目标管理考评优秀单位”、“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先进集体”、“‘红会送医计划’优秀组织”,连续14年被河南省红十字会评为“造血干细胞捐献先进单位”;被市文明办评为“许昌市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许昌市文明标兵单位”;被许昌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指挥部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去年11月许昌市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被河南省委宣传部、文明办、民政局、环保局等11各部门推荐为全国志愿服务“四个一百”最佳志愿服务组织。

 

第二部分
许昌市红十字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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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许昌市红十字会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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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红十字会相关活动经费增加。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2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造血干细胞采集及相关经费、应急救护及培训费等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红十字会活动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志愿者服务费增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6.12万元,完成预算的87.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53万元,完成预算的84.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预算的95.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预算的73%。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4.78万元,增长356.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53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69万元,增长143.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7万元,增长356.2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参加河南省红十字会组织赴白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学习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红十字会参加公车改革;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红会领导和兄弟单位到许昌考察交流。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53万元,占41.2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87万元,占46.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3万元,占11.91%。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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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万元,比2015年无增长(减少)。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期末,许昌市红十字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红十字事业(款):是许昌市红十字会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许昌市红十字会本级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开展红十字社会公益活动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许昌市红十字会本级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四)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是指开展红十字社会公益活动的项目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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